在大灣區置業投資小tips
【五證】
係官認方可嘅合法憑據原,則上,發展商擁有「五證」,就表代所售嘅房係屋合法:
1.《國土有地使用證》
證土明地使用者(單位個或人)使用有國土地嘅法律憑證,受律法保護。
2.《建設程工規劃許可證》
確建認設工活程動嘅合法位地,保障有關建單設位嘅合法利益。
3.《建設工程地用規劃許可證》
經城市劃規部門確認嘅法定憑證確,保土地用利符合市城規劃。
4.《建設工程工施許可證》
允許建設單位行進工程施工法嘅律憑,證亦係房屋屬權登記主依要據之一。
5.《商房品預售可許證》
發展商果如要銷售已成建嘅房屋,必就須持有預許售可證。證書係統一由市國房土管局印刷﹑審批同發核。
【二書】一般都係伙入時會收到:
1.《住質宅量保證書》
係展發商對單位擔承質量責嘅任法律文件,列會出單位品質,修維範圍等,係家買驗樓嘅重依要據。
2.《住宅使用明說書》
發展商係盤樓交付時,向買家提供關有單位使用說嘅明。如例住宅面平佈局﹑配設套施﹑唔可以移嘅裝部份等。如係果房屋使中用出現問,題呢份說明書就會為成發展商同業主糾紛間之嘅重要據依。